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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依法治国推进人

侯兆晓 学术之路 2021-09-15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桂客留言

编者按:2012年,中国法学会推出第一届25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作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家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华、武汉大学教授李龙、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步云、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杨永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紫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何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宁夏大学教授吴家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鹏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金平、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应德、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种明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振瀛)。7年后,随着中国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换届成功进行,中国法学会又推出了第二届10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的通报表扬名单。


据了解,“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是中国法学会人才计划两个品牌之一,是为表彰80岁以上,为中国法学作出杰出贡献、为中国法治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法学家。另一个人才计划品牌为“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为表彰45岁以下,为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者。


本刊从第二届名单中选取了部分资深法学家,从求学、治学、治校、教书、育人、报国等角度对他们进行了全方位的采访报道。点滴之中,可以看出他们发奋图强的求学之心、扎实严谨的治学之心、矢志报国的赤子之心。



本来,编辑部准备对名单公布的马骧聪、刘海年、李昌麒、李双元、苏惠渔、应松年、张希坡、张庆福、徐杰、储槐植等10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部进行报道。可是在先期联系采访过程中,由于名单尚未正式公布,有几位以“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为由,婉拒了接受采访;有的以身体原因不能接受采访。最终,只有六位法学家接受了采访。

 

一份付诸行动的尊敬


为弘扬老一代法学家的优良传统,铭记他们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构建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营造法学优秀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理论队伍,经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全国重点法学院校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推荐,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讨论研究,中国法学会决定通报表扬马骧聪、刘海年、李昌麒、李双元、苏惠渔、应松年、张希坡、张庆福、徐杰、储槐植等10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这份名单中的法学家都是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作出过杰出贡献的领军人物,对他们进行表彰,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话来讲可谓“名副其实,实至名归”。


表彰过去,是为了继往开来。


此举的目的是希望广大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以老一辈法学家为榜样,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接到尚未公开的名单以后,本刊兵分十路,分头对10位法学家进行联系采访。


马骧聪、刘海年、张庆福均以未接到任何单位的通知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由此可见,三位法学家行事严谨的风格;苏惠渔教授因身体原因住院,不方便接受采访并亲自与刘桂明总编辑通了电话予以解释,后传来苏教授病逝的消息,成了本次策划最大的遗憾。


当名单正式公布以后,考虑到法学家们的年龄及身体原因,中国法学会从过去“请过来”到现在“走出去”,体现了中国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良苦用心和对法学家们的由衷尊敬。


5月27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如林同志一行到人大法学院看望张希坡教授,并代表中国法学会为张希坡教授颁发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奖牌及证书。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涛、研究部学术组织处调研员王小红、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处长陈谦信等陪同看望。


5月2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专程来到北大法学院,在凯原楼305会议室为储槐植教授颁奖。一同出席颁奖典礼的还有北大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郭雳、党委副书记朴文丹,学院刑法方向教师梁根林、王新、江溯、博士后王华伟,院长助理兼行政办公室主任粘怡佳。部分刑法方向同学参加活动。


5月2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和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委托,代表中国法学会到瑞金医院看望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并向苏老颁发“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证书。华东政法大学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等参加了颁证仪式。


5月28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一行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为应松年、徐杰两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颁发证书及奖牌。校长马怀德、终身教授应松年、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徐杰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时建中主持。


5月2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巡视员李存捧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7人莅临法学所,专程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获得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的三位老专家马骧聪、刘海年、张庆福举行证书颁发仪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甦主持颁奖活动。


5月3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专程到湖南师范大学,向92岁高龄、湖南师大终身教授李双元先生颁发“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证书。“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是我国法学界授予法学家的最高荣誉称号,李双元教授为湖南省唯一获此殊荣者。


5月31日上午,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李昌麒教授授牌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毓才楼学术报告厅内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为李昌麒教授授牌,以表彰其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全体在家校领导、党委常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和师生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


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纷纷为新一届中国法学会党组这种既有高度更有温度的人性化表彰形式点赞。


一颗经得起波澜的心


每位法学家的成长经历并不是一帆风顺,如果没有一种“身经风雨心不乱”的定力是做不了学问的。


1957年,在北大校园进行的“反右”运动中,储槐植被划为“中右”。从此,储槐植被迫离开北大,辗转于北京玻璃厂、北京化工学校、北京158中学,最后又回到北大。


“不管在工厂生产温度计,还是在中学教课,我都坦然接受。因为这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认真踏实的作风,平和淡然的心态,储槐植不管在哪个岗位上,都没有自怨自艾。


1957年开始的“反右”运动,身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习的李昌麒并没有躲过冲击。他因说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而被划入“中右”,大学生活后两年基本上是在不断的政治运动中度过的。


1959年12月,大学毕业,被分配至贵州省民政厅工作的李昌麒,被裹挟在“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运动”等运动中,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均与所学的法律无关。这看似被蹉跎的20年,也让李昌麒在苦难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和实践经验,为以后做学问“打了基础,接了地气”。


195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的李双元,曾先后在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及华中农学院马列室任教员。1957年受到不公正待遇,被划为“右派”,仍坚持学习,博览群书,20年不间断。1980年年初到武汉大学刚恢复的法律系任教,即为国际法研究生主讲国际私法专题研究课程。曾任该校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多年。在任期间,为武汉大学成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作了很大努力。


进入大学第二年,命运和踌躇满志的应松年开了一个玩笑。1957年,因为莫须有的罪名,应松年被戴上了“右派”的帽子。应松年被下放到沪郊嘉定县农村接受劳动改造。


196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人到上海,要求学校派一批大学生支援兵团建设。于是,校方把一些“成分不好”的右派学生派了出去,应松年便是其中之一。


本着“到边疆去、到艰苦的地方去锻炼”想法的应松年,在新疆伊犁却因为家里“没挂毛主席像”“擅自撕毁大字报”被戴上纸帽子,在“打倒右派应松年!”呼喊中被游街。


这些经历无疑磨炼了这些未来法学家们的心智。

 

一项独当一面的绝活


这些资深法学家默默耕耘在各自的岗位上,他们是各个领域的领航者,好比江湖各大门派的掌门都有一门独家秘笈一样,他们都在各自领域独树一帜,研究与育人齐头并进,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储槐植教授刑法思想深邃、富含哲理,是“严而不厉”、刑事一体化等思想的首倡者,对中国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刑事学科的设置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陈兴良教授曾如此评价说:“刑事一体化这一命题提出以后,在我国刑事法学界产生了出乎意料的重大影响。”


“名副其实,实至名归。”张文显在授牌仪式上说道,李昌麒先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法治理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我国的经济法领域先后经历了经济法、经济法制、经济法治和法治经济四次理论升华,这四次理论升华均包含了李昌麒先生的思想和智慧贡献。


李昌麒先生是我国经济法学科奠基人之一,是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创始人之一,对经济法学科的教材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学术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经济法学产生、发展30年的回顾中,李昌麒如是说:“我的学术生涯中,始终把经济法基本理论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力图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济法基本理论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他经济法研究成果中的“理”。


“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李昌麒不但切实将自己的理论研究根植于实践,而且十分注重学术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应松年和徐杰两位教授是法大学术泰斗,是行政法学科和经济法学科的奠基人,为各自学科的建立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两位教授获得此项称号不仅是中国法学会对老一辈资深法学家的鼓舞,也是对法大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认同。


应松年在发言中表示了对中国法学会授予其荣誉的感谢之情,他表示,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激励,他希望能够带着这份荣誉继续在法学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徐杰则表示,改革开放后,学校率先认识到经济法学科的重要性,建立经济法专业,他与同事们有幸成为中国最早的一批传授经济法知识、发表经济法著作的学者,因此,这更是属于学校的荣誉。同时,他认为这份荣誉亦属于与他并肩工作、从事经济法学科研究与建设的老教授们,属于多年来在不同岗位上为我国法治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的毕业生们。最后,他希望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法大的培养之下,我们的国家能够涌现出更多法治人才。


李双元,1927年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1979年开始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作,1993年调入湖南师范大学工作,任终身教授。其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基金项目等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独著、主编的经典著作十余种。


他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社博士点基金项目7项,出版了《国际私法(冲突法篇)》《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经教育部审定列入研究生教材)《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市场经济与当代国际私法趋同化问题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趋同化》《比较民法学》等在法学界享有盛誉的著作十余种。先后受司法部、教育部联合组建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考试中心等单位的委托,主编出版了全国统编教材《国际私法》《法学概论》《中国国际私法通论》《国际私法学》等十余种。他的这些成果,有多种先后或多次获国家及省部级一、二等奖。


这些成就让他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之一。


苏惠渔教授是我国资深法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上海市刑法学会名誉会长,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刑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讲刑法学、案例评析等课程。先后培养了100余名研究生。合著、参著、主编《电脑与量刑》《经济犯罪论》《量刑方法研究专论》《中日刑事法若干问题》《论国家刑权力》《市场经济与刑法》《刑法原理与适用研究》《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刑法学》等学术著作和教材几十部,发表论文100余篇。


2017年,《今日中国》推出“中国法治建设特刊”,推选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苏惠渔教授入选。苏惠渔教授还有一个特殊的标签:作为我国刑法学科的奠基人之一,还曾于1980年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的辩护工作。在中国法学会评出的两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只有苏惠渔教授曾有如此独特的经历。


苏惠渔教授以科研带动教学,把理论运用于司法实践,同时又把理论扎根于司法实践,形成了教学、科研、实践良性互动的治学风格。他学术研究的主要思想体现在四大方面:关于刑法与经济建设关系和廉政建设关系的问题,关于刑法的制定与修改的问题,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问题,刑事司法人权的保障。同时,他作为新中国较早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之一,在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贡献卓越。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入选中国首届当代法学名家名录。


作为我国环境法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骧聪经过30多年的潜心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国务院表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学术界的认可,被誉为是我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2009年4月被《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委会评选为中国法学名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刘海年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法治与人权理论,曾承担国家研究课题多项,现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执政能力与依法执政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室主任张庆福教授在长期的宪法学研究过程中,求真务实、著作等身,曾出版《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学研究述略》《中国宪法概论》《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著作二十余部,发表《论宪法制定》《论宪法修改》《论宪法解释》《完善宪法平稳发展机制,保证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发展趋势简析》《论宪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等论文140多篇。主持国家“九五”重点项目“文化法制建设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和“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制度创新”“1954年宪法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国家“九五”重点项目“监督法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镇人大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一个多年未竟的梦想


法学家们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他们对法治建设、法学教育的牵挂从来没有停止过。


其中有的法学家还有未竟的心愿,比如张希坡教授,虽然“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16册即将出齐,这让他欣慰不已,但他并不感到满足。


他还有“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丛书”的“初步设想”,作为文献编辑完成后的第二阶段任务。这个设想可谓“鸿篇巨制”,包括两大类:一是革命根据地的宪法史、刑法史、劳动立法史等11类部门法史研究。二是主要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史研究。


在他看来,“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的编成,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而“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丛书”的最终完成才是最终的胜利。


已经92岁的张希坡非常希望后继有人,能从事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为此已经呼吁了20年。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个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根据地”没了。直到目前,张希坡教授愿望的实现仍然十分渺茫。


对于研究行政法的大家应松年教授来说,学习民法总则的制定规则,最终把行政法总则制定出来,是他最大的心愿。


目前,国外行政法学术界大都认为行政法的实体法典无法制定,只能制定行政程序法典作为行政法中的基本法,而将行政法总则中的一些问题加入行政程序法之中。但从已经看到的行政程序法而言, 虽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程序法仅对行政程序作了规范,却也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程序法包含了一些实体法总则的内容。从我国现有的地方行政程序立法考察,十余省市的行政程序规定,也都把一些难以单独立法的,但实践中又迫切需要的总则式实体问题嵌入了行政程序规定中。这说明,人们已认识到,行政法总则问题在实践中是亟待立法加以规范的。


应松年表示,以民法总则的颁布为契机,三十年后的今天,历史又提供了一个行政法向民法学习的机会,以民法总则为范本,行政法总则是完全可以制定出来的。“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将大大有助于消弭我国众多行政立法中存在的某些不协调、不一致以致矛盾冲突的无序状态,建立起良好的行政法内部的法秩序。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到来,上世纪80年代曾经试图制定行政法大纲、总则的梦想,现在有了实现的可能。”


法学家们穷毕生精力研究的课题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没有长大成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遗憾与牵挂。他们真心希望后来者、继任者能完成他们的心愿。


(作为本期策划的统稿人,在刘桂明总编辑的鼓励下,我用了近8个小时,为六位资深法学家画了淡彩速写,以示对这些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法学家们的由衷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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